臺南市111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一、 計畫理念
本市擁有多元豐富的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資源,為 使 有志朝相關領域發展之學子習得實務經驗, 同時讓各場館獲得人力與專業知識上的協助,藉此
促進場館與學術單位的合作與交流, 爰 辦理 111 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
期實習計畫 。
本計畫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彙整本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實習需求,提供給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並統一辦理 後續媒合及 面談,欲實習者
請依本簡章內容提出申請。
二、 申請對象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 其他相關系所 或 有興趣之在校生 大學生及研究生 均可提出申請。
三、 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 為 111 年 7~ 8 月 ,須完成 至少 160 小時 之實習工作 。
四、 申請文件
(一) 實習申請書,請參閱附件二 。
(二) 一吋半身照片,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三) 學生證影本,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五、 申請辦法
(一) 寄送 文件: 本案校內申請期限至111年4月12日止,請於期限內繳交申請文件至職涯發展中心許瑋庭小姐,俾利統一提出申請。
(二) 面談:預計於 111 年 4 月 下旬 辦理 ,由文化局 召集相關單位辦理 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 另行通知。
(三) 報到 通知: 面談結果公告後另 由各館 通知 報到時間與地點 。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