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課程資訊

  1. 最低畢業學分數 (128學分)
  2. 學校共同必修科目 (32學分)
  3. 本系專門科目 (74學分)
  4. 自由選修學分 (至少22學分:含輔系、雙主修、學位學程、學分學程)
  5. 服務學習課程 (初階服務學習、進階服務學習)
  6. 外語能力檢定標準

詳細資訊請見【學士班修業規定】

本系99.03.22課程委員會議通過以下規定:

  • 本系自99學年度開始,除大一必修課程之外,其他年級的必修課程一律限該開課年級學生修習。
  • 非該年級學生如欲修課,一律採授權碼方式加選。
  • 學生若欲上修必修課程,須達到「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之條件。

本系98.07.01.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 學士班學生修習本校外系課程,若與本系未開課之選修課程名稱相同者,得採計為系選修學分。
  • 其學分數若超過本系規定學分者,僅能採計本系規定之學分數;且總採計為系選修之學分數以六學分為限。

本系97.10.17.聯席會議決議:

本系96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系必修學分及系選修學分之科目認定,以96學年度起適用之新課程架構為準。


本系97.06.16系務會議通過本系新舊課程學分採計方式:

  • 如新課程係以舊課程更名,且必/選修 學分數相同者,可適用舊生。
  • 若舊課程為組選修者,可採計為組選修學分,但新舊課程只能擇一採計學分。
  • 上述以舊課程更名且必/選修、學分數相同者包括:
  1. 「社會教育概論」(以「社會教育」更名,為全系必修)「數位攝影與後製作」(以「攝影實務」更名,為新聞組選修)
  2. 「社會資源開發與利用」(以「社會資源開發利用」更名,為社工組選修)
  3. 「文教議題深度報導」(以「新聞深度報導」更名,為新聞組選修)
  4. 「志願服務與志工管理」(以「志願服務」更名,為社工組選修)
  5. 「網站設計與多媒體應用」(以「多媒體製作」更名,為新聞組選修)
  6. 「文教節目製作」(以「新聞節目企劃與製作」更名,為新聞組選修)
  7. 「網路與遠距學習」(以「遠距教學(同步及非同步)」更名,為圖資組選修)
  8. 「組織傳播策略」(以「公共關係」更名,為新聞組選修)
  9. 「社會教育與文化機構行銷」(以「企劃、設計與行銷」更名,為新聞組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