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114年暑期實習
一、 目的
為協助培育國內生物與海洋領域相關人才,期讓大專院校學生有機會將課堂理論與實務結合,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每年寒暑假期間提供名額以供實習,以增加學生實務的學習經驗,特訂定本館申請寒暑假實習作業須知。
二、 接受實習對象
國內各大專院校系所之在校學生。
三、 實習日期
(一) 每年寒暑假實習日期以本館公告為主。
(二) 114 年暑假實習日期:本館定於 114年6月30日起至 114年8月22日止,總計 40 天320小時。
四、申請程序
(一) 報名一律以學校為窗口,請將申請單、自傳履歷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交給校方(請自行注意學校收件日期和規定)
,由學校在 114年4月18日前統一函覆本館,為保障三方及公平性,本館不受理個人報名;請統一以紙本方式函復。
(二) 本館收受各大專院校之寒暑假實習申請單後,依學生填寫實習組室志願序、自傳內容、相關學經歷條件,並符合錄取條件限制,經本館指導老師甄審後,決定實習生錄取名單,排定實習單位。
(三) 錄取名單預定於 114年5月16日前核定,除函送各大專院校之外,並公布於本館官網(http://www.nmmba.gov.tw/),公告後請自行上網查看,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確認回覆
(一) 公告錄取之學生,本館另將報到意願、實習相關規定、實習報到須知、住宿規定、家長同意書及保密結書等資料,以E-mail方式個別通知錄取人員;再請錄取學生依本館所規定時間內以E-mail或郵寄方式將「家長同意書」、「保險證明」及「保密切結書」擲回本館承辦人員,以完成至本館進行實習之確認作業。
(二) 若公告錄取學生無法來館進行實習,除請直接聯繫本館實習生業務承辦人員之外,亦請自行告知學校實習業務承辦人員,再請學校於114年5月23日前以電子郵件告知本館承辦人員,以利後續遞補事宜,違反者將影響學校所有人以後申請實習的權益。
(三) 備取者遞補將於114年5月26日以E-mail個別通知報到意願。
六、其他事項
(一) 錄取學生請依本館規定時間至本館報到,本館將進行實習前講習,並告知實習安全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二) 本項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課程,故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學校提供學生保險證明,或提供自行投保意外險證明。
(三) 實習學生應依本館上下班時間規定為準,不得隨意缺席,因故須請假者,須填寫假單;惟請假日數(事假)不得超過5日。
七、本作業若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正之,經機關首長核准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