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單位112年度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相關資訊

說明:

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12年2月7日新北文發字第1120220283號函辧理。

本案由學生自行申請,申請表須系主任或所長簽章,申請期限至3月24日截止,申請方式詳如來函及附件。

依「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之規定,申請實習者必須繳交1.申請實習表(附件三)、2.自傳、3.學經歷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文件或含有當期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外國大學者依教育部公告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及4. 實習計畫書(500字為原則)5.請務必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pZGgWZ 。請使用專用信封封面,並確認資料齊全無誤後,

於收件112年3月24日截止日前寄回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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