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文學館112年實習相關資訊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文學館112年2月9日文學公字第1123000323號函辦理。

二、本案由學校統一申請,分為寒假實習、暑假實習及學期實習,校內申請期限為實習單位截止日的前5個工作天,請於期限內繳交申請文件至職涯發展中心許瑋庭小姐,俾利統一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詳如來函及附件,並請參閱校內申請注意事項(https://careercenter.ntnu.edu.tw/news-detail.php?type=&sid=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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