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社會教育學系約用行政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
一、應徵條件:
1.具備國內外大學之學士學歷或碩士學歷,並歡迎身心障礙人士報名。
2.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3.具有責任感與團隊合作精神,行政溝通與協調能力佳。
二、應檢具資料:
1.畢業證書影本(若最高學歷超過學士,應檢具學士及學士以上之各學制畢業證書影本)。
2.個人履歷表(含簡要自傳)及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三、工作內容:
1.系所課務(學士/碩士/博士之排課與聯繫、學分抵免、課程綱要更新等)
2.系所教務(碩士/博士之指導教授申請、計畫與學位論文口試、畢業學分資格與外語畢業門檻審查、離校程序等)
3.系所學務
4.會議經辦(系教評會、系課委會、甄試招生會議等)
5.招生考試相關業務(碩士班/博士班/僑生/陸生之各項招生簡章修訂、辦理考試、招生宣傳)
6.系所法規訂定與修正提報學校流程
7.兼任教師聘任事宜
8.其他行政交辦事項
四、聘期及工作時間:
1.預計自111年3月14日起聘,自到職日起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及格後,聘任至112年9月22日。
2.※本職缺屬短期約用職務代理性質,倘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即應離職。其他出缺勤規定皆依勞基法及本校差勤辦法規定辦理。
五、薪資:
請參照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學士1級32467起;碩士1級37241起,其餘請參見連結網址:http://hr.ntnu.edu.tw/rules/8-7.pdf)。
六、應徵方式:
1.意者請將應徵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人信箱:hsuanhui@ntnu.edu.tw,紙本免寄,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行政 (職代)-姓名」,收件截止時間為111年2日25日(星期五)下午17時,以收到本系電子回函「已收到」之確認信為準。屆時如未收到確認信者,請於3月1日(星期二)前來電詢問。
2.符合者將通知面試事宜,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3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為限。
七、聯絡方式:社教系陳玄惠助教,聯絡電話:(02)7749-3804。
八、備註:
1.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2.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雇用期間,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雇用期間。